曾經一個好朋友,典型的傳媒女孩子,喜歡一切有意思的事物。因為英語很好,所以考研高分,讀了一年研究生,卻退學了,理由是無聊;去了外交部當翻譯,當了兩個月跟領導吵架辭職了,理由是領導太官腔了;她去過很多地方,認識很多人,也讀過很多書。她總說,好女孩上廳堂,壞女孩走四方。在我眼中,她無疑是那個壞女孩,壞的不行的女孩。
這樣的性格,她無疑談了很多次戀愛,每次都是刻骨銘心。她愛過的,搖滾歌手、主持人、演員、街頭混混……甚至是一個罪犯。每次我跟她聊天,聽著她的故事,滿腦子都是鮮活的畫面等待著我拍成電影,她身上發生的很多愛情故事,一些成為了我自己筆下的故事,一些成為了我拍的電影片段,馬上上線的《斷夢人》里面也將會看到她很多影子。
我經常感嘆,這種貨,誰會和她過一輩子?或者,她將會要誰陪她一輩子?有一天,我和她聊天,她告訴我,明年,她要結婚了……
我問,又是哪個搖滾歌手?
她說,一個比我大五歲的老師。
我愣在了那里,久久不能回話。
許久后,我說,為什么?
她說,作死了這么多年,才知道這次是真愛。
我說,是因為這次更愛嗎?
她說,不,是因為,這次兩個人最舒服。對了,不要跟最愛的人結婚,太虐心了。
那一刻,我驚訝了。
我想起了小時候讀《再別康橋》,特別好奇,林徽因為什么沒有跟大才子、大情圣徐志摩在一起。而是選擇了踏實的清華大學建筑系教授梁思成,根正苗紅的梁啟超之子。當時困擾我的是,既然相愛,為什么不結婚過一輩子。
后來,我明白,如果我是林徽因,可能也會選擇梁思成。因為她太愛徐志摩了,因為愛的太深,所以很大程度,如果兩個人結婚天天在一起,就是一種虐心。那些激情過后的平淡,或許會真正的打敗兩個人,因為太愛,所以不會趨于平淡,會不停地找出一堆事兒,互相愛著,虐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