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12起涉民生執行典型案例。其中就有合肥市長豐縣雙鳳經濟開發區內,一名安徽現在彩色印務有限公司的包裝品印刷的企業欠薪案。
現在彩色印務有限公司是安徽省合肥市長豐縣雙鳳經濟開發區內一家從事包裝品印刷的企業,因種種原因,自2014年9月開始拖欠工人工資,涉及工人150多人,累計金額達100余萬元。2015年初,徐傳翠等80人向長豐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委員會經審理后作出了仲裁調解書,確認應支付上述80人的工資合計50余萬元。仲裁法律文書生效后,徐傳翠等80人分別向安徽省合肥市長豐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長豐縣人民法院立案執行后,執行人員發現,企業大門緊閉,一片蕭條,已停產多日,生產設備已被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等多家法院查封。通過進一步查詢發現,該公司無房產、土地及銀行存款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定代表人王明峰去向不明,案件執行陷入困境。
隨后,執行人員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該公司日常工作負責人王某的電話,多次依法、依情、依理與其進行溝通,但王某始終沒有提出具體的解決措施或方案,也沒有提供法定代表人王明峰的去向,案件沒有實質性進展。在此情況下,執行法院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請求協查王明峰的下落。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明峰進行網上協查。后王明峰在合肥的某浴場出現,公安機關及時將其控制并移交至執行法院。在強大的法律威懾下,安徽現在彩色印務有限公司將拖欠一年之久的工資如數交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