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氏化學公司2月26日表示,同意支付8.35億美元和解一起長達10年之久的訴訟,但否認曾合謀抬高化工原料聚氨酯的價格。
陶氏化學為何此時結案
陶氏化學在2月26日的聲明中表示:"雖然陶氏同意和解此案,但仍然堅持認為自己并未參與任何合謀。"
既然無錯,為何認罰?原因在于近日美國司法系統一大變化:高院大法官安東尼-斯卡利亞的意外逝世,讓陶氏化學失去了贏得價格壟斷案申訴的關鍵一票,它不得不通過和解的途徑為此事畫上句號。
陶氏化學所涉及的這樁訴訟案始于2005年,包括陶氏化學、巴斯夫及亨斯邁在內的多家化學公司被聚氨酯的下游客戶指控,認為它們自1990年代以來人為操縱聚氨酯價格。在這些化學公司中,陶氏化學是唯一未與集體訴訟者未達成和解的。2006年,拜耳同意支付5500萬美元和解此案;2011年,亨斯邁和巴斯夫也分別同意以3300萬及5100萬美元的代價完成和解。
2013年,陶氏化學曾被堪薩斯州聯邦陪審團認定,在聚氨酯價格壟斷案中負有責任,并被處以4億美元的罰款。陶氏提出上訴,但被聯邦法官將罰款金額提高兩倍至12億美元。陶氏再次提出上訴之后,罰款金額又被降至10.6億美元。但陶氏依然不服判決,并繼續進行上訴。
而近日大法官斯卡利亞的逝世,打亂了陶氏化學的計劃。自1986年被共和黨總統里根任命上任以來,斯卡利亞擔任大法官長達30年。這位保守派法官在2月13日突然去世后,最高法院的格局變成了保守派和自由派4:4的局面。陶氏化學也失去了扭轉此前裁決的關鍵一票。斯卡利亞一直以來反對針對公司的集體訴訟案,并希望盡量減少這類案件的數量,他被認為會支持陶氏化學的申訴。
因此,陶氏和解的原因只能歸結為政法變化——即斯卡利亞逝世后,美國最高法院立場的不確定性。政治對經濟的影響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