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對蘇州佳達塑料包裝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蘇環行罰字〔2022〕06第160號)。
信息顯示,蘇州佳達塑料包裝有限公司的違法事實為“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活動,未在密閉空間中進行,未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蘇州市生態環境局責令蘇州佳達塑料包裝有限公司改正并處罰款人民幣叁萬元整。(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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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省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對蘇州佳達塑料包裝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蘇環行罰字〔2022〕06第160號)。
信息顯示,蘇州佳達塑料包裝有限公司的違法事實為“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活動,未在密閉空間中進行,未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蘇州市生態環境局責令蘇州佳達塑料包裝有限公司改正并處罰款人民幣叁萬元整。(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